主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外国语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发布人:wgy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推进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是达成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课程目标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后,在知识、技能和素养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规定,是教师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的依据。设置详细、合理且易于测量的课程目标是专业和教师关注的重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遵“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学生的学习成效,是对课程与教学环节、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有效监控。评价结果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持续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一、 责任机构与责任人


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学工作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组成,其中专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课程负责人为直接 责任人。相关任课教师参与并配合评价工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单人授课,任课教师即为课程负责人;多人同授一门课程,由学院确定课程负责人。

二、评价依据与评价周期

评价依据主要包括以下 7 个方面

(一)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三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

(四)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方法;

(五课程各考核环节记录文档,包括期末考试等结果性考核环节,课堂检测、课堂讨论、课后作业、实验报告、小论文、文献翻译、作品展示等过程性考核环节的定量或定性考核数据和资料;

(六课程结束时对学生课程学习效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的数据和资料;

(七)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其他数据和资料。

第八条 评价周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每学期或教学周期评价一次,即在每学期或教学周期课程考核结束后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法与评价步骤

(一) 评价方法

依据课程目标性质、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确定评价方法。可选择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也可两种方法并用,以相互印证评价结果。

定量评价是基于各考核环节已量化的考核数据对课程目标 达成情况进行的直接评价,主要适用于各考核环节结果均可量化的课程目标。若某课程目标的考核环节结果是等级定性数据,则依据统计方法,将等级转化为数值分数后,再按定量评价方法计 算课程目标达成度。

定性评价是基于学生亲身体验和主观感受,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的间接评价,适用于所有的课程目,特别是某些通过一般定量考核无法反映学生具备解决复杂问题、交流合作、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等能力特征的课程目标。

(二)评价步骤

1. 设置课程目标达成期望值

根据课程高阶性以及本专业历年的成绩平均数,设置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期望值。高阶性强的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整体达成度 期望值为 0.65(即学生普遍能得到 65 分以上,达到及格以上水。高阶性中等的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整体达成度期望值为0.75(即学生普遍能得到 75 分以上,达到中等水平);高阶性一般的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整体达成度期望值为 0.8(即学生普遍能得到 80 分以上,达到良好水平);

2. 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

(1) 定量评价方法

①明确所评价课程的课程目标、支撑课程目标的考核环节及总分值、权重,根据所评价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与毕业要 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课程考核成绩等考核记录文档,确定支撑各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及分值、权重。

根据学校课程考核工作有关规定,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考核环节中的一项或多项按比例核算相加构成。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可单列)、小考、课堂检测、翻转课堂表现、课后作业、课堂讨论、小论文、文献翻译、作品展示等环节的成绩;实验考核成绩包括实验报告、实验操作、实验考试等环节的成绩。

各考核环节的总分各为 100 分,支撑每个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所占权重之和应为 1,各考核环节支撑所有课程目标的分值之和应为 100 分。

②计算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学生平均成绩

定量考核环节。根据课程考核成绩单或考题得分情况表,逐个分别计算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学生平均成绩。

定性考核环节。先对“优”“良”“中”“及格”和“不及”五个等级进行赋分,“优”为 10 分,“良”为 8 分,“中”7 分,“及格”为 6 分,“不及格”为 4 分,然后分别统计获“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的人数,再按以下公 式计算学生平均成绩:平均成绩=“优”人数×10+“良”人数×8+“中”人数×7+“及格”人数×6+“不及格”人数×4)/ 学生总人数×10。

③计算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目标 A 达成度=考核环节 1 的平均成绩/考核环节 1 的总分值×考核环节 1 权重+(考核环节 2 的平均成绩/考核环节2 的总分值×考核环节 2 权重+……+考核环节 n 的平均成绩/考核环节 n 的总分值×考核环节 n 权重。同理,计算出其他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2) 定性评价方法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法。设计调查问卷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亲身体验和主观感受,紧扣课程目标的内涵设计问题,问题以量表形式设计,内容不重复、不交叉, 问题选项为:非常认同;认同;基本认同;不认同;非常不认同,学生以单选形式回答。调查问卷在课程结束时由每位学生独立填写完成。最后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并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度。具体步骤和计算方法如下:

①先对“非常认同”“认同”“基本认同”“不认同”和“非常不认同”五个选项进行赋分,“非常认同”为 10 分,“认同”8 分,“基本认同”为 6 分,“不认同”为 4 分,“非常不认同”为 2 分,然后按课程目标逐条统计回答“非常认同”“认同” “基本认同”“不认同”和“非常不认同”的人数。

②按以下公式逐条计算出各课程目标达成度。课程目标 A 达成度=(“非常认同”人数×10+“认同”人数×8+“基本认同” 人数×6+“不认同”人数×4+“非常不认同”人数×2)/(学生总人数×10)。

(3) 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对照课程目标内涵、达成期望值和平时掌握的学情,找出学生在能力达成方面的不足,并从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评价方式等方面分析能力达成不足的原因,为下一轮教师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改进建议。

四、评价结果及运用

课程目标评价结束后,要及时编制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总分值与权重、课程目标达成度计 算结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持续改进措施等。分析报告和 相关支撑材料考核成绩、调查问卷等要完整、可追踪,由学 院存档,保存期限不少当届学生最长学习年限。

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检验教学改革成效,推进课程内涵建设和教师有针对性改进相应教学环节,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核内容方式等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关闭